1954年4月,经中共上海第一医学院委员会(简称上医党委)批准,药学系第一个党支部成立;1958年3月,上医党委批准药学系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1985年,上海第一医学院更名为上海医科大学,药学系党总支也更名为药学院党总支;1993年1月,中共上海医科大学委员会(也称上医党委)决定,药学院党总支升格为党委会;2000年4月,上海医科大学与复旦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复旦大学,上海医科大学药学院党委定名为复旦大学药学院党委。
药学院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他委员3名,设有党委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含8个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个退休党支部、2个本科生党支部、10个研究生党支部;截至2021年10月,共有教职工党员82名,学生党员266名。
药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为药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保驾护航,积极推进改革和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主要职责包括:
(1)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药学院的贯彻执行;
(2)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出谋献策,参与讨论和决定药学院发展和各项重要事项,支持药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党支部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
(4)领导药学院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全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敬业爱岗精神;
(5)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药学院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与行政共同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6)领导药学院教代会、工会和退管会、妇委会、学生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定期讨论研究组织工作问题,协调其与行政管理的关系,支持其根据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各积极作用;
(7)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团结和关心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和党外人士,充分调动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助和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