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克服递药屏障高端制剂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医研协同与学术交流,培养科技人才,克服递药屏障高端制剂全国重点实验室(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国内科技工作者依托实验室开展开展药物体内递送屏障相关的新理论、新技术与临床转化研究。研究期限为1年(2026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二、 开放对象
第二条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和医院等单位开放,凡满足第三条所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第三条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且可提供两名同行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在读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
第四条 开放课题分A、B、C三类,A类由非本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申请人与实验室固定成员联合申请,B类由非依托单位人员申请,C类由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人员与实验室固定成员联合申请。
三、 资助方向
第五条 本年度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为克服口服、静脉或局部给药递药屏障高端制剂的理论、技术、产品开发、临床药学和临床研究。课题应兼具创新性和应用前景或潜在应用价值。
四、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申请人将填好开放课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请提供.pdf格式文档)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第七条 开放课题管理小组(下简称管理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后择优资助,课题获批情况将以点对点的方式通知申请人。
五、 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10万元人民币,可列支材料费和测试费(建议比例4:3),请根据实际需要和上述规定编制预算。开放课题按照《克服递药屏障高端制剂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课题获批后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 课题及成果管理
第九条 管理小组对获批课题进行全过程管理,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应根据课题合同任务书在其单位或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条 课题实施6个月后,管理小组将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负责人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并附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课题实施满1年后,负责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第十一条 课题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归负责人所在单位所有,实验室有优先使用权和优先受让权(在课题合同任务书中具体约定);发表学术论文时,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致谢中应注明本开放课题基金支持,对于A类和C类的联合申请人(实验室固定成员)应列入论文作者(单位信息应包括本实验室);申报成果或奖励时,负责人应为完成人(排名在前3名以内),对于A类和C类开放课题,作为联合申请人的实验室固定成员应列入完成人,对于B类开放课题,申报材料应以适当形式体现本基金支持。
第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课题,应在课题结题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管理小组呈报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核准后中止资助,并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中止报告,且对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并阐明中止原因,由管理小组进行存档。
七、 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开放课题申请书提交联系方式如下:
课题类别 | 联系人姓名 | 地址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A类 | 丁 宁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 | ding_ning@fudan.edu.cn | 13611877562 |
B类 | 宣景安 | 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18351016880 | |
C类 | 丁 宁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 | ding_ning@fudan.edu.cn | 13611877562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