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464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学院及教职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复旦大学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1.3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本院各项教学科研之安全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措施得力”的原则,成立安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专项应急处置组,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在处理应急事件时,实事求是,合理合法,以师生为本,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将突发事件控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回复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对待事件责任人,严格追究其责任,及时上报,果断处置。在平时加强保障,重视制度规范和安全保障措施建设。

1.5 应急预案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验室爆炸应急预案

(2)   实验室中毒应急预案

(3)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5)   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明伟(院长) 王凤霞(书记)

副组长:潘俊(常务副院长)

成 员:王建新(副院长)张雪梅(副院长) 李聪(副院长) 史雪茹(副书记) 王宁宁(副书记)

职 责:坚持“统一决策,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全面负责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维护社会及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院稳定和社会稳定。

2.2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王建新(副院长)

联络员:史雪茹

成 员:杨萍、相小强、鞠佃文、沈晓燕、卢建忠、蒋晨、王洋、李聪、李英霞、陈道峰、周文江、郭晓敏、唐至佳、范佳君、刘骁、曹志娟、庞志清、万丹晶、周祝、楚勇、张伟、朱海燕、陶林琳、丁庭波、肖莉纳、廉茹月

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组员为各系/中心/办公室信息员:卢燕、熊娟、李炜、史训龙、茅以诚、李嫣、李聪、孙涛、马国、曹水娟、郭晓敏、陶林琳、常英、张艺凡、韩丽妹、廉茹月、郑锰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督促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保障学院稳定和安全。

3 预防措施

 (1)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各类隐患排除到平时,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要不断健全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全院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学院相关部门要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任何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后核查工作。

(3)发现重大隐患和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相关问题不再发生。


4 各类安全应急程序

4.1 实验室爆炸应急预案

4.1.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4.1.2 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4.1.3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4.1.4 因爆炸引发火灾的,参见4.3火灾处置和疏散应急预案。

4.2实验室中毒应急预案

4.2.1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4.2.2 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4.2.3 误服毒物中毒者, 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4.2.4 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2.5 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4.3 火灾处置和疏散应急预案

4.3.1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为防止火势扩散及蔓延,必须首先切断电器总电源、气源开关,迅速移走周围的可燃物品,关闭一切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4.3.2设法隔绝火源周围的空气,降低温度至低于可燃物的着火点。根据火势的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焰。火势较小时,可用湿抹布等灭火。对于大火,则应根据燃烧物的性质使用不同方法和灭火器灭火;

4.3.3 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展。

4.3.4部门负责人职责:担任现场指挥员,随时向院领导汇报现场火情,组织指挥楼层工作人员(消防第一梯队)完成第一时间的灭火、疏散工作。

4.3.5安全负责人员职责:立即进行救援工作的人员分工。保持镇静,稳定大家情绪。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引导大家有序从走廊进入消防通道疏散向安全的地方疏散。若烟雾明显时,指导大家用湿毛巾掩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转移。巡视楼层内有无遗留者,确认房间净空,关闭门窗,在门上标注净空标识。

4.3.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火势较大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4.4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4.1 根据《复旦大学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汛台期内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等候通知,并加强校园安全监管。

4.4.2 有险情出现,所有相关人员和物资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4.4.3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及时通报险情给学校、学院相关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查勘,安排抢险人员和物资到场。

4.4.4 在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挥下,配合消防等部门对危险品仓库等储存地重点监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品安然无恙。

4.4.5 在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全力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确保急救和施工车辆道路畅通。

4.4.6 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联系社会抢险力量,努力将灾害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4.4.7 发生洪涝、台风、暴潮、雷击等灾害后,立即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告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并报告市教委。

4.4.8 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4.5 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4.5.1 发现网络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病毒传播、内外部入侵、网络舆情风险等,应立即关闭其连接,保存好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层的网络,并上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4.5.2 发现重大网络及信息安全事件,在5分钟内口头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紧急报送事件时间、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初步原因分析等信息  

4.5.3 当发生自然灾害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5.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学院办公室向上级部门申报。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漏报、迟报、不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的。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2020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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