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动物中心于2010年9月1日投入正式运行。设施位于张江校区药学院东部,建筑面积为1920平方米。中心已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及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可开展普通级犬、猴、兔、豚鼠以及清洁级、SPF级大小鼠的饲养和实验,并面向校内外提供动物代养及实验技术服务。
1动物购买与饲养,包括大鼠、小鼠、免疫缺陷鼠以及模型鼠的购买、特殊饲养等;
2基本的动物实验,包括采血、注射、灌胃、取材等。
1动物购买与饲养,包括大鼠、小鼠、免疫缺陷鼠以及模型鼠的购买、特殊饲养等;
2基本的动物实验,包括采血、注射、灌胃、取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