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关于我校部分院系调整2021年博士生招生考核方式的通知》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调整外国语考核方式
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的考生将由学院组织初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的方式对考生外国语水平进行考核。
二、初审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院初审工作小组。
2. 初审小组按学科群分为4组。每组由不少于5位药学领域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专家组成,负责对各学科领域资格符合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1)初审材料包括:考生外国语水平、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科研计划书等材料。
(2)初审工作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全面评价并给出成绩,作为考生的初审考核成绩,是考生能否进入考核(复试)的重要依据。
(3)根据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和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复审录取比例不超过1.5:1(不含硕博连读)的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我院官网公布。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三、复试
1.复试考核环节原则上以远程线上形式举行。在线上复试时请考生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便于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复试要求:
(1)全面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潜质。
(2)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测试考生外语口语主要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等内容,时间为每位考生约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内容不计入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现场有专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如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将再次安排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验证。
4.以40%初审成绩和60%复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总成绩。
5.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系统、电话或邮件通知
考生。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调整
原定于复试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调整为入学报到时提交。材料清单见《复旦大学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五、监督与申诉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院系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院系监督及申诉邮箱:yxyjjb@fudan.edu.cn
六、其他说明
1.本细则适用于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单列考核排序,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在公示前与所在单位核实,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2.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未及事项参照硕士生招生工作要求执行,教育部有明确要求的按教育部要求执行;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要求为准。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