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27浏览次数:13621

      我院在认真学习领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强化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复试小组两级负责制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院党政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过程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二、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依据学校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学科专业现有招生计划(含新增及临床医学院委托招生计划)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

       我院将于2020年5月8 -10日组织考生复试。

       1.复试采取在线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在线面试期间,复试考生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要求。

3.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

       对应届毕业的考生,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外语水平考核

       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

       (3)除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的考核之外,还需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以及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尤其是要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

 4.复试成绩的评定

       经对考生各方面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不合格者(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系统、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

5.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资格的审核

复试前我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学校要求的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我院留存。

五、监督与申诉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院系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院系监督及申诉邮箱:yxyjjb@fudan.edu.cn

本实施细则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实施,由药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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