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24浏览次数:8337

       2009年以来,我院博士生招生即实行“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审查材料+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学术创新潜力、符合复旦大学培养要求的博士生。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完善初审和考核环节,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确保选拔录取质量,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制定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成立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院系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

1、成立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分管纪检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授会的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负责我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试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的审核及招生纪律的培训、初审和复试过程的监督、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拟录取结果的审核等。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2、成立初审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位药学领域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师德师风好、公道正派的博士生导师和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各学科领域资格符合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药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评价体系》进行量化打分,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达到学校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医学类)的基础上,按照40%初试英语成绩和60%申请材料评审成绩计算出初试综合成绩,提出复试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复审。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的组成由二级学科确定5-7位本专业领域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师德师风好、公道正派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老师及所辖科室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组成,具体负责对参加本学科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查,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4、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初审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泄漏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泄漏考核的试题与参考答案、评卷与考核专家信息、未经正式确认的初审和复试考核结果等重要信息。所有工作人员、初审和复试的专家,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

二、初审

(一)学院组织初审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符合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药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评价体系》给出材料审查成绩。

1、材料审查包括: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科研计划书等材料;

2、初审工作小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独立评价和量化评分,各位专家独立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材料审核初试成绩,占初试综合成绩的60%。

(二)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达到学校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医学类)的基础上,初审工作小组按照考生的初试英语成绩40%和材料评审成绩60%计算出初试综合成绩,提出复试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复审。

(三)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审成绩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

三、复试

(一)资格审查

院系将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本系选拔办法中公布的条件,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填报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进行确认。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检查其是否具有《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交院系留存,同时提供原件。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要求

1、复试由各学科专业5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形式。

(1)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言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应届考生,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在此基础上,全面考查考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潜质。

(2)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测试考生外语口语主要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等内容,时间为每位考生约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国语能力测试),面试现场有专人记录,全程录音。

4、如有必要,考生还需提供有效的体检报告。

5、复试工作小组每位专家需全程参与复试环节,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笔试、面试),并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40%初试综合成绩和60%复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原则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院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6、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系统、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7、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复旦大学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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