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按照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旦大学2019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等文件要求,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强化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复试小组两级负责制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由院党政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过程监督、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5人以上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组成(高级职称者占多数),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应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协助院招生领导小组做好复试考生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由责任心强、熟悉招生复试相关工作业务的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及安排等相关事宜。
整个招生复试环节,学院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列席,履行监督职能。
二、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专业招生计划(扣除推免生人数),经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低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我院按照专业,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报学校审定后在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录取工作的要求,我院将于2019年3月18-19日安排考生复试。
复试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1、复试采取面试、笔试、实验操作等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
对应届毕业的考生,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外语水平考核
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测试考生外语口语主要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专业问题讨论等内容,时间为每位考生约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口语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得体性等。
(3)除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的考核之外,还需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质和专业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以及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尤其是要对考生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潜质的考察,并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
3、复试成绩的评定
通过对考生笔试和面试的复试考核,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给考生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复试不合格者(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
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系统、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4、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按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确定考生最终总成绩。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资格的审核
在复试时将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查验是否具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五、 调剂办法
1、院内调剂
已达到《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药学(1007)、药学(1055)】,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复试淘汰的考生,可自愿参加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复试,如果申请调剂的生源充足,将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药学院官网公示。
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系统、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2、校内调剂
申请校内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其他调剂要求按学校规定。
3、向外校调剂时,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于2019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即日起实施,由药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申诉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纪检人员,对复试全过程监督,并负责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22日前向院系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院系监督及申诉邮箱:yxyjjb@fudan.edu.cn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