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复旦大学药学院战略合作自主研究课题融合基金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3461

       为加快实现复旦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深化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与复旦大学药学院的合作,根据双方在2017年10月29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的基础上,特设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复旦大学药学院战略合作自主研究课题融合基金。根据总体部署,现发布2018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本年度拟通过强化互利共赢的通用技术能力建设,为闵中心医院申请“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前期布局,推动其发展成为“医教研协同创新型一流大学附属医院”。本期拟资助领域:建立和应用单细胞分析检测平台,提高包括肝癌、胃肠肿瘤和宫颈癌在内的恶性肿瘤早期诊断、分子分型及预后监测技术水平,在闵中心医院和复旦大学药学院同步建设对应的单细胞分析检测实验室。本期资金投入100万元,资助课题目不超过5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面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复旦大学药学院遴选自主研究课题融合基金科研项目。所有项目应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和复旦大学药学院双方各一名固定人员共同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应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和复旦大学药学院,获得立项的项目采取双项目负责人制。同时鼓励与国内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2.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实际承担人,闵行医院鼓励青年骨干医师科研创新,申报人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具有院级课题及以上研究基础;药学院申报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闵行医院各科室限申请项目1项,科室经评选后选送一份标书;药学院每位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限申请1项,已经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复旦大学药学院拥有对所取得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在获得立项后,各研究单位间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及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经费。

二、申报方式

       1.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mhan@fudan.edu.cn和kejiaoke2005@sina.com,文件名请按“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1-项目申请人2 ”命名,并同时提交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正文为宋体、小四字,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项目申请人应签名。报送书面材料一式2份,应在11月19日下班前就近送达科教科或科研办;

       3. 项目汇报时间初步定在11月底,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原则上汇报人要求为闵行分院项目负责人。

       4. 资助结果公布及立项经费划拨:12月上旬公布资助结果,获资助人填写计划任务书和经费预算表后,12月底完成首批经费划拨。项目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 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药学院科研办公室

       韩丽妹 021-51980017;lmhan@fudan.edu.cn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

       莫燕青  021-64923400-4101; kejiaoke2005@sina.com

       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复旦大学药学院科研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科研楼西辅楼206室

       邮编:201203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科教科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170号行政楼207室

       邮编:201199


附件:

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复旦大学药学院战略合作融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版.docx

2./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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