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战略合作自主创新课题融合基金项目2018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3137

       为加强原创新药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确保不断取得原创新药研发成果,复旦大学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在践行2016年6月8日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设置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战略合作自主创新课题融合基金。根据总体部署,现发布2018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本年度设置“面向新药创制需求的基础研究”、“药物研发新方法和新技术”、“针对重大疾病新药创制的应用研究”三类项目。项目部署按照“顶层设计、广泛征集”的原则,采取“公开征集、自由申请、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遴选项目原则为符合复旦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方针、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实现“四个率先”的行动纲领,有利于践行“科教相长、协同育人”的理念和创造多赢成果,鼓励多人组团联合申请。项目实施期限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重点研究内容

项目一: 面向新药创制需求的基础研究

       研究目标:前瞻部署新药发现所需的基础研究,以发现真正推动新药发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药物作用新机制、新靶标、新生物标志物、新相互作用模式、新分子实体,提高源头创新能力,为原创(First-in-class)新药发现奠定理论和物质基础。

       研究内容:针对药物新作用机制研究、新靶标的发现和确证、新生物标志物的发现和确证、新分子实体的发现、靶标/药物新结合位点的发现等新药创制中的关键原始创新点,开展重大疾病形成机制和疾病相关生物调控网络和通路研究,开展基于药物-靶标相互作用的药物作用机制和靶标功能研究,发现新药物作用机制、新药物作用靶标、新生物标志物、新分子实体、新靶标/药物结合位点,开展新型递药系统研究,为新药创制奠定扎实基础。

       申报要求:

       1)研究内容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有利于原创新药的发现;

       2)研究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

       经费安排:基础研究项目拟安排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二  药物研发新方法和新技术发展

       研究目标:用于前瞻部署药物筛选模型和评价模型构建,以及药物设计、化合物获取、药效、安评、代谢、制剂、质控、质量标准研究等药物发现和评价方法与技术发展方面的应用研究,包括新方法、 新技术、 新工艺、新模型、新标准,以保持在新药研发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研究内容:药物筛选模型和评价模型构建,以及药物设计、化合物获取、药效、安评、代谢、制剂、质控、质量标准研究等药物发现和评价方法与技术发展方面的应用研究。突破技术瓶颈,发展创新药物相关的新方法、 新技术、 新工艺、新模型、新标准研究,以及小分子药物、生物技术药物(多肽、蛋白药物、单克隆抗体等)相关质量标准研究、理论研究。

       申报要求

       1)研究内容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普遍适用性,能突破技术瓶颈,所取得的技术成果能在药物研发和评价中得到实际应用。

       2)研究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

       经费安排:药物研发新方法和新技术发展项目拟安排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0万元。


项目三  针对重大疾病新药创制的应用研究

       专题:候选新药研究

       研究目标:开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小分子药物、生物技术药物发现研究,针对新靶点和新机制,发现一批原创候选新药;发现全新结构、全新组成的新药候选物;产生一批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权、可进入系统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创新品种。

       研究内容:通过合成、提取 、筛选化合物或有效组分,利用新靶标、高通量筛选、计算机模拟等手段,发现候选新药;在分子、细胞和小动物水平上,进行初步的药理学和安全性等成药性研究;开展先导物的结构优化研究、组方优化、早期ADME/T评价研究、药效评价研究,探讨其成药性与理化特征,确定具有进一步开发价值的候选药物。

        申报要求

       1)申报品种应当是具有明显创新特性的活性化合物或者生物技术先导药物;

       2)作用靶点或机理基本明确,已建立初步的体内外活性评价模型;

       3)已发现活性先导物,且生物活性明确,初步药效、毒理或药代研究结果显示具有明显特点和优势;

       4)已申请发明专利或具备申请发明专利的前景,或具有可实现专利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

       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

       经费安排:应用研究拟安排资助经费每项一般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面向复旦大学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物所”)遴选自主创新课题融合基金科研项目。所有项目应为复旦大学和药物所双方各一名固定人员共同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应是复旦大学和药物所,获得立项的项目采取双项目负责人制。同时鼓励与国内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2.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各类别项目每人作为负责人限申请1项;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同时申请及在研的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项目申请人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受影响。

4. 药物所已获得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自主部署项目资助或中国科学院个性化药物先导专项资助的研究内容不予重复资助。

5.复旦大学和药物所拥有对所取得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各研究单位间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及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经费。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以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为准。

2.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正文为宋体、小四字,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项目申请人应签名。

3.报送书面材料一式2份,应在11月9日下班前送达指定地点;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mhan@fudan.edu.cn和xiangmu@simm.ac.cn,文件名请按“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1-项目申请人2”命名,并同时提交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4.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复旦大学药学院学科科研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科研楼西辅楼206室

联系人:韩丽妹

邮编:201203

5.咨询电话:

复旦大学药学院科研办公室

韩丽妹 021-51980017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科研与新药推进处

吕文莉  021-50806600-1116


附件:

1./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战略合作自主创新课题融合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2./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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