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药学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战略合作融合基金 2018年度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3260

       为了加快实现复旦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深化复旦大学药学院与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的深度合作,根据双方在2017年10月26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特设置复旦大学药学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战略合作融合基金,现发布2018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一、 项目重点资助方向

       本年度资助领域是细胞治疗,资助总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要支持双方在职人员合作开展与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学、技术和方法研究。资助目标是以融合基金为抓手,为双方共建细胞治疗技术平台奠定基础。

       项目布局按照“顶层设计、广泛征集”的原则,采取“公开征集、自由申请、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遴选项目原则为符合复旦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方针,有利于践行“医教相长、协同育人”的理念和创造多赢成果,鼓励多人组团联合申请。拟支持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支持项目数根据管理委员会年度项目部署规划和专家项目遴选结果而定,原则上不超过5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面向复旦大学药学院和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遴选融合基金科研项目。所有项目应为复旦大学药学院和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双方各一名固定人员共同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应是复旦大学药学院和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获得立项的项目采取双项目负责人制。

       2.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实际承担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3.每位申请者作为负责人限申报1项,已经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已获得本基金2017年度资助的申请人不予资助。

       4.复旦大学药学院和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拥有对所取得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在获得立项后,研究单位间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及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经费。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17:00前,以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mhan@fudan.edu.cn和hbzhu2001@126.com,文件名请按“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1-项目申请人2 ”命名,并同时提交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装,正文为宋体、小四字,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项目申请人应签名。报送书面材料一式2份,应在11月2日下班前就近送达科教部或科研办其中一处。

       3. 项目汇报时间初步定在11月中旬,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

       4. 资助结果公布及立项经费划拨:2018年12月1日前分别在浦东医院和药学院院内网上公布资助结果,获资助人填写计划任务书和经费预算表后,12月底完成首批经费划拨。项目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 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药学院科研办公室

       韩丽妹 021-51980017;lmhan@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科研楼西辅楼206室


       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科教部

       朱红波  021-68030812;hbzhu2001@126.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区拱为路2800号行政楼1楼2号门


附件:

1.复旦大学药学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战略合作融合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8版/下载.docx

2.复旦大学药学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战略合作融合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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