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药学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择优推荐。
2.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专家、辅导员和纪检专员等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次推荐工作。
药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侯爱君 王宁宁
成 员:毛华 叶德泳 蔡卫民 仲艳 胡霜 贡庆 常英
3.2017届推免生推荐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类型和专业学位类型,不设置外推限额。
4.经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荐名额
我院2017年度推荐名额25,其中药学22名,临床药学3名,
备注:1、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名额另行安排。
2、推免名额中含直博生。
三、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留学生除外),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无不及格课程(补考或重修已通过的课程除外),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经学院和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
3、人才工程、参军返校生等专项推荐生,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学校公布的相关专项生招生的有关规定。
4、凡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
5、申报推免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四、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3日前,将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推免生推荐办法报提交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本院系推荐办法在本院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天。
2、9月14日,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等专项计划)向推荐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推免资格报名表、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英语成绩证明、其他附件材料等)。
3、9月19日,推荐工作小组确定和公示本院推荐名单,并提交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归档。
4、9月23日,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校推荐名单。
5、9月24日,本科生院公示我校当届推荐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6.9月25日-10月8日,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者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研究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我校《复旦大学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2、本工作办法由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21-51980019)。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