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要求和具体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奖励类别包括: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推荐对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及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
3、自然科学奖提交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限2014年1月31日前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须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限2014年1月31日前应用);
4、凡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科普项目除外),必须已办理相关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科技成果登记指南》详见“上海科技奖励”网www.shjlb.org.cn)。
5、凡推荐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在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可采用张榜或网络形式,公示内容见《201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6、推荐具体时间节点:
3月29日前 将拟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奖种、完成人、完成单位等信息发我办pharmrd@shmu.edu.cn
便于推荐单位能及时反馈推荐号和校验码
4月14日前 将推荐书初稿电子版发我办 形式审核
4月24日前 网上正式提交推荐书和附件 便于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并及时推荐
4月26日前 提交纸质材料(推荐书加附件合订本)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3套。
药学院科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