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老师及时反馈pharmrd@shmu.edu.cn。
截止时间2016年2月4日,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pharmrd@shmu.edu.cn。
药学院科研办
51980015
复旦大学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通知如下:
关于医科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的通知
医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优化上海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依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2016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科委发布通知网站: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3277.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流程见附件1《浦江计划工作流程》,申请条件见附件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1、年龄要求: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2、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
3、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
4、留学年限:申报A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申报D类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在国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年度资助重点领域,且持有重要研究成果或拥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来沪工作或自主创业。申报D类资助的人员请自拟单位书面推荐信(包括推荐人的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加盖学校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报送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申报资格。(加盖学校公章,请联系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俞泠,17717604744,54237824)。
(二)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四)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五)已具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并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需在受理期间重新办理新证。
二、资助类别、年限、强度及重点
1、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2、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级:团队资助30至50万元;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0万元。
3、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重点:经济金融、文化艺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等。
4、科研开发(A类)主要资助A类项目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三、资质认定
1、申请人应持附件2《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按时至窗口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认定时间:2016年1月5日—2月4日9:0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D类申请须于2016年1月28日前提交待审定)
认定窗口: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梅园路77号)
联系电话:32511516、32511577。
2、申报D类资助的人员请先自拟单位书面推荐信(包括推荐人的背景情况和推荐理由),加盖学校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报送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经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确定申报资格。(加盖学校公章,请联系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俞泠,17717604744,54237824)。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时间:2016年1月5日9:00—2月4日16:30
网上填报步骤: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或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电话64680066。
(二)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齐全,于2月5日(周五)上午9:00-11:00统一报送至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俞泠,电子版发至yul@fudan.edu.cn。材料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联系方式
1、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受理窗口地址: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梅园路77号),电话:32508030、32511516
2、A、B类:市科委基础研究处,23112556;项目管理中心,63875151-665、667。
3、C、D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23110329、23110330。
4、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俞泠 54237824,17717604744。
复旦大学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