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8浏览次数:4147



各位老师好: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201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市教委链接见: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510/412122015003.php),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医科申报名额:

1、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15年度我校可申报名额总计12项,理工文医申报分配名额待定。

2、本次申请组织工作要求基础医学院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其他各院系、所及附属医院推荐不超过1个项目。


二、 校内遴选:

1、收到推荐材料后,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进入校内评审。

2、校内评审为答辩形式,请申请人本人到会答辩。评审会拟定11月18日(周三)进行,请申请人提前预留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汇报顺序另行通知。


三、 申报条件: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住院规培生不得申报)。


四、 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每项资助额度:6万元,项目完成期限:2016.1-2018.12。


五、 市教委的项目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时间、地点上海市教委另行通知。


六、 申报要求

1、 填报注意事项:

(1) 项目起止时间:2016年1月-2018年12月;

(2) 主要研究人员需包括项目申请人;

(3) 申请者所在单位的审查与保证不需填写及盖章;

(4) 依托单位统一为复旦大学;

(5) 其他经费不写;

(6) 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5%。

2、 提交流程: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申请的老师积极反馈科研办邮箱:pharmrd@shmu.edu.cn,后续通知将及时反馈给申请该项目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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