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浏览次数:4679

各位老师好:

该项目为限项项目,我院获1个申报名额,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0月14日前反馈本邮箱。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分配名额,科研办通知报名人于10月21日前填写完整的申请书电子版反馈本邮箱,后续科研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仅提交可行性方案,附件可暂时不打印)1式8份、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截止时间10月26日中午12:00。

通知如下:

医科各院、系、所: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市科委通知链接: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2352.htm)。


一、申报条件: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2)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4)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

(5)另接科委通知,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项目最多2项,基础处在研至多只能1项基础项目和1项人才项目。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应是项目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法人单位。


2、培养对象(第二责任人)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副教授及以下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4) )另接科委通知,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等人才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是项目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法人单位。


二、研究期限及资助金额: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市科委评审方式及验收要求:

(1)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2)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指标和对第二负责人培养情况指标。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限额

(1)2016年度科委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实行限项申报,我校(不含附属医院)申报名额共11项,经与科技处协商,根据近3年理工医科立项数的占比情况分配,医科(不含附属医院)申报名额确定为3项。请择优推荐,各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

(2)各单位可积极开拓渠道,以相关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并通过企业报送材料。


2、填报要求 (2014年10月14日9:00起进行网上填报):

登陆“上海科技”网;

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学术带头人”;企业科研人员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限额进行推荐,并对申请书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超出限额申报的不予接收。

(2)书面申请材料(仅提交可行性方案,附件可暂时不打印)1式8份+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盖院系所公章)1份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27日(周二)上午9:00前统一报送至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yul@fudan.edu.cn。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将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接收。

(3)汇总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4)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医学规划与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泠,54237824,yul@fudan.edu.cn。


六、附件清单:

1、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2、复旦大学单位基本信息(用于上海市科委项目填报)



复旦大学医学规划与科研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
电话:(021-51980000)
邮编:201203